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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被罚款 6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8-23 12:41    点击次数:70

(原标题: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被罚款 6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因我分局执法人员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检查发现其在东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中对客户编号为 28002 的安检记录中,安检单号为:517998、524752、525357、526559、527753、529866、521913 的入户安检照片不符合入户安检规范,未显示出是对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计量装置、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气瓶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的检查,入户安全检查记录存在弄虚作假,被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 6 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我分局执法人员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检查发现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中对客户编号为 28002 的安检记录中,安检单号为:517998、524752、525357、526559、527753、529866、521913 的入户安检照片不符合入户安检规范,未显示出是对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计量装置、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气瓶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的检查,入户安全检查记录存在弄虚作假。

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构成了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罚款6万元整。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88312995E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肖少潘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城综处字〔2024〕第33-0017号违法行为类型入户安全检查弄虚作假违法事实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8月8日检查发现东莞市广隆兴能源有限公司在东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信息化智能监管系统中对客户编号为28002的安检记录中,安检单号为:517998、524752、525357、526559、527753、529866、521913的入户安检照片不符合入户安检规范,未显示出是对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计量装置、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气瓶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的检查,入户安全检查记录存在弄虚作假。违反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处罚依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罚款陆万元整罚款金额(万元)6.000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16处罚机关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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